俗諺有云:
殺頭的生意有人做,賠錢的生意沒人做。

這句話應是鐵律,

然而在我現在的公司卻不是這樣。

公司有三個資深的美編同事,

都已經待了二十年,

她們在公司的地位可說是相當崇高,

不是我們這種小咖可以比擬的,

但在處理事情的成熟度及周延性,

跟地位崇不崇高、資歷深淺與否並非成正比,

所以她們常出現一些令人傻眼的行為。

其中有一位被其他同事戲稱為「首席設計師」,

她的工作量應該是三人中最大的,

工作的時候怨言雖多,

仍會一一完成,

不過,她的思維沒什麼邏輯性可言,

而且很難溝通,加上常對東西視而不見,

不但看不到我們已寫好的文案,

對送修回來就擺在她旁邊的傳真機也視若無睹,

因此我們稱她為「大目仔」。

 

有一次,我去支援一個奇葩同事寫文案,

我認為以雜誌來說,

一張頁面排6個景點已過多,

所以4張頁面我只願寫24個點,

反正多寫的她也排不下。

但因奇葩同事整理了60餘個景點,

這個大目仔同事就硬要我全寫,
我當時已經有點不高興了,
問她:全寫妳排得下嗎?
她竟然還說可以。

在嘗試溝通卻無效後,
我很火大,

就直接告訴她說,

反正妳照我安排的頁數去編排就對了。

 

這件事還算是小意思的,

若我順她的意思全寫,

頂多我做白工、老闆多付我加班費而已,

但她還有更誇張的。

公司有一個寫風景區導覽手冊的案子,

明明合約上明定要編排在80頁內,

但她大小姐在編排時卻編了120頁,

然後說版面安排就是這樣,她沒辦法刪減,

硬要公部門追加預算。

人家公部門哪肯,跟老闆說:多出來的頁面成本,

若貴公司願意自行吸收的話,

那我們沒意見。

老闆怎麼可能答應,

所以後來仍是刪掉了40頁。

在我看來,

整件事明明就是她沒控制好頁數,

浪費時間又浪費人力,

(又是一筆加班費,加班費原來是這樣賺的)

還導致這本手冊沒辦法如期交貨,

公司被罰違約金。

但好笑的是,

老闆也沒罵她,

還說妳排得這麼漂亮也沒用,

人家根本不領情。

換做我是老闆,

一定罵她沒有看合約,

順便告訴她,

違約金的部分妳要負責,

看她下次還敢不敢自作主張。
--

後話
聽說她有跟別人抱怨我兇巴巴的語氣,
不過她是欺善怕惡型,
後來跟我講話都超客氣,
讓我覺得很好笑。

而那本支援的雜誌,

所有的文案加起來已爆頁數,

版面根本不夠放,

但她仍有意見,

要我那奇葩同事再補景點的文案,
然後,
「多出來的部分妳把它刪掉!」

她對我那奇葩同事這麼說。

 

換做是我應該會回嗆她,

「那妳把我多寫的字,一個字一個字的吃下去!」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